本报讯(记者蒋世颖)嫌正规途径办贷款太麻烦,轻信朋友圈小广 告中的“快速贷款”,太仓男子贷款2万元反被盗走了3万7千元。
一番操作后“顺利”贷款两万
今年7月19日,太仓人陈明因生意周转急需2万元现金,当他准备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恰巧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一条“快速贷款”的广告。考虑到银行贷款流程较为繁琐,且放款时间晚,一番权衡后,陈明按照广告中的联系方式添加了一个名为“A0太仓阳光—银行贷款”的微信。起初,陈明对此还有些不放心,但在看了对方朋友圈里展示的一笔笔“成功借款”的案例后,他渐渐放下了戒备。两人随即在电话中约好见面地点,对方明确表示“带好身份证、银行卡,明天钱就能到账。”
第二天,陈明在约定地点见到了自称是某贷款公司的负责人严某和专门对接银行贷款业务的客户经理马某,二人在简要核对陈明的信息后,开车将他带到位于20多公里外的浏河镇上的一处银行。对方称和那个银行接触多,办贷款方便,直至案发后陈明才想明白,当时选择偏僻的银行网点只是为了不引人耳目。
抵达银行后,马某让陈明到柜台开通了网银,随后便让他坐在等候区等待,并拿过他的手机、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密码转身又去了柜台。不一会儿,马某便办好了“业务”,将手机等还给了陈明。看着手机账户上多出的2万元,陈明立即将其中的18000元转给生意伙伴解了燃眉之急,随后按照约定将2000元手续费转给了马某。
五天后还款才发现贷款是五万七
7月24日,陈明前往银行准备还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五天前贷的不是2万元,而是5万7千元。“我当时还以为工作人员是冒充的,想骗我钱,后来拉了账单反复核对才发现,我之前的确是被骗了。”陈明随即报了警。8月9日,马某和严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那天在银行里,马某假装坐在柜台前,只是为了让陈明不产生怀疑,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业务,而是借此机会用陈明的网上银行APP办理了一笔额度为57000元的贷款,并将其中的37000元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与严某私分,事后欺骗陈明说只贷了2万元。“我当时看他对网银一窍不通,就想利用这点骗一点钱。当时贷57000元也是因为他的额度上限就是这么多。”马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1月16日,由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严某盗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严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八千元。